BMI正常 7成4嫌肥求診

日期:2007/12/24 04:09

〔記者王昶閔/台北報導〕調查顯示,減重門診求診病患中,身材標準的人中,高達七成四自覺過胖;吃減肥藥者中,有四成屬標準身材,凸顯多數民眾減肥觀念錯誤,被紙片人迷思所蒙蔽。


衛生署委託學者所做的「國人使用減肥藥物之流行病學調查」顯示,減肥門診病患希望平均在半年內減去原始體重的二十三%,約十八點八公斤。


此調查也點出了國人使用減肥藥過於浮濫的問題,因為有四成用藥者根本就不胖,身體質量指數BMI(體重(公斤) 除以身高(公尺)的平方)正常,顯示部分醫師用藥太積極,未遵守衛生署建議的成人肥胖處理流程,即減肥藥物只能用於BMI二十七以上或二十四到二十七間、但有肥胖相關併發症的病患。


不過,台灣BMI正常值範圍為十八點五到二十四,並未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亞洲的十八點五到二十二點九同步,部分減重門診醫師認為,上限二十四太寬鬆,世衛標準比較合理,更有助代謝症候群的防治。


台灣肥胖醫學會監事、開業醫曾漢棋表示,門診不少女性,把名模身材當典範,要求瘦到BMI十六以下,事實上,BMI二十二以下,就根本不應再減肥。


曾漢棋表示,不少不胖的女性常錯把肌肉鬆弛當肥胖,手臂、腰部等局部較粗,應靠運動使肌肉結實,或尋求局部塑身,靠吃藥減肥並不恰當。


此調查也發現,教育程度與收入的高低,跟吃不吃減肥藥無關。其中又以十八到四十五歲女性、BMI二十七以上與使用中藥或健康食品者,最愛吃減肥藥,且多數會嘗試多種藥物或食品,是否會引發交互作用,也令醫師憂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