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即日起至97年11月31日止
地點:本院3F牙科
對象: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,設籍台北縣六個月以上,且為社會局列冊之中、低收入戶
申請資料:

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中低收入證明影本
戶口名簿(設籍六個月以上)
健保IC卡
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政府為提供中、低收入之身心障礙者適當口腔療護,
解決缺牙、無牙、牙周病及齲齒之苦,全額補助作假牙,
請把握機會,請預約牙科醫師為您服務

諮詢電話:29286060#10302牙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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