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地區2007年有3,612名新生胃癌個案(男2,311名、女1,301名),年齡標準化發生率為每10萬人口12.5(男16.2、女8.9),佔十大癌症排名的第七位(男第六位、女第七位)。胃癌年齡別發生率在40歲前相當低,40歲後隨年齡增加而上升。台灣地區2008年因胃癌死亡個案有2292名(男1,516名、女776名),為十大癌症死因的第5位。

 

胃癌的治療

 

胃癌的治療方法包括內視鏡治療、胃癌手術切除治療、化學藥物治療、放射線治療。以手術切除治療是最直接的方法也是目前胃癌治療的主流。以2005年台灣地區胃癌患者為例,59%病患接受手術切除治療,6%病患接受放射線治療,27%病患接受化學藥物治療,有15%病患因病情惡化或其他原因,無法或拒絕接受治療。

 

 胃癌治療團隊

 

治療胃癌病患,應以團隊治療為準。胃癌治療團隊成員包括外科醫師、胃腸科醫師、腫瘤科醫師、放射診斷科醫師、放射治療科醫師、病理醫師、營養師、社工人員及特別受訓的護理人員組成。病患原則上應接受團隊依病患個別條件、疾病期別、討論後決定治療的方法。

 

治療前期準備

 

病患在接受治療前,應接受完整病史及病理學檢查。血液檢查包括血液常規(CBC)、血小板、凝血時間(PT/APTT)及血液生化檢查,影像檢查包括腹部電腦斷層及胸部X光檢查,上消化道內視及組織切片生檢或內視鏡超音波檢查。腫瘤指數CEA、CA-199等,因病情需要的特殊檢查,有全身骨骼攝影、心臟功能、肺功能、正子攝影檢查等。

 

胃癌分期

 

國際聯合癌症協會的TNM 系統,胃癌依據原發腫瘤(T)、淋巴結(N)、遠端轉移(M)等特性,將胃癌分為零期至四期。一、三期各再分有 a 與 b 兩個階段。

 

第0期:這是癌症最早的的階段,癌症細胞僅存在於胃內上皮層,又稱之為原位癌。

 

第I期 : 癌細胞散佈入上皮細胞層之下,例如固有層、黏膜下層,肌肉層,而且沒有延及任何淋巴結。

 

第Ia期:癌細胞散佈入上皮細胞層之下,例如固有層、黏膜下層,但未侵犯到胃的肌肉層,而且沒有延及任何淋巴結。

 

第Ib期:癌細胞侵犯肌肉層(但不超出),延及一個或者更多的淋巴結,這些淋巴結距離癌症病灶不超過3公分(大約1吋)。

 

第II期:共有三種情況都屬於這第二期。一、癌細胞未侵入肌肉層,但散佈至離腫瘤邊緣3公分以上的淋巴結。二、癌細胞侵入肌肉層,但轉移之淋巴結離腫瘤邊緣在3公分以內。三、沒有任何淋巴結的轉移,但是癌細胞穿過肌肉層,侵犯到胃壁的最外層。

 

第IIIa期:也有三種狀況。一、癌細胞侵入肌肉層,轉移之淋巴結超出腫瘤邊緣在3公分以上。二、癌細胞侵犯到胃壁的最外層,轉移之淋巴結離腫瘤邊緣在3公分以內。三、未有淋巴結的轉移現象,可是蔓延至附近器官,譬如脾臟,肝臟,腎臟,胰臟等。

 

第IIIb期:有兩種情況屬於這一期。包括癌細胞侵犯到最外層,並且轉移之淋巴結也位在腫瘤邊緣3公分之外。或者癌細胞侵犯到最外層與鄰近器官,但轉移之淋巴結都在離腫瘤邊緣3公分之內。

 

第IV期:癌細胞穿過這胃壁侵入附近其他器官,有轉移的淋巴結也在離腫瘤邊緣3公分之外。此外有遠處轉移都是這第四期。

 

總之,癌症分期的方法頗多,各有其優缺處,它可用來預測存活機會,但是要了解到所謂預測並非絕對的,它只是一個機率,並不能明確指出那個病人一定會痊癒。譬如說第四期的病人五年的存活率有百分之二十,意思只是五個這樣的病人,只有一位在五年後還活著,但並不能告訴到底是不是我們正在照顧的病患。所以莫因在較末期就放棄治療,在早期階段就忘記繼續追蹤檢查。同時更要了解到,除少數病人外,真正的分期只有在接受手術切除病灶,病理檢查後才是最精確的。手術前醫師是以一些檢查結果來做分期的根據,因此有時也會與手術後的結果有差異。

 

 

 

【撰文/台北榮民總醫院癌病中心藥物治療科主任 趙毅】